金鐘暴動11男女判囚3年半及入教導所

2022-09-10 00:00

一九年大批示威者在金鐘政府總部外與警方對峙。
一九年大批示威者在金鐘政府總部外與警方對峙。

(星島日報報道)三年前有示威者遊行後包圍金鐘政府總部,期間掟汽油彈和雜物,涉案七男四女否認暴動罪,十一人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,其中九人昨在區域法院各判囚三年半,案發時只有十八及十六歲的兩人則判入教導所。法官姚勳智明言暴動是嚴重罪行須判處阻嚇性刑罰,但被告背景良好有悔意,以及並非牽頭角色,故酌情下調量刑起點。法官寄語被告不要放棄自己,在獄中反省,獲釋後報答家人回饋社會,「好好過生活,好好工作」。
官寄語反省 勿放棄自己

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,各被告背景良好,在本案中無直接使用暴力的行為,不是積極參與者和本性殘暴的人。

他們案發後非常後悔,希望盡快重投社會為家人提供經濟支援,其中被告李穎欣鄭重向市民和警方道歉,指她現懷有身孕,一度打算墮胎,最終接受要在獄中生產。辯方透露她患上創傷後遺症,但沒有放棄學業,考獲良好成績。

姚官判刑指,本案參與人數眾多,使用暴力的程度高,有人投擲汽油彈及破壞政總水馬,同時有縱火、刑事損壞發生,造成一定財物損失。該暴動維持了二十多分鐘,若非警方介入後果更嚴重,又言示威者霸佔路面妨礙了其他道路使用者。

不過姚官考慮到各被告非有預謀行事,只為協助角色,刑責相對低,加上全部人無刑事定罪紀錄,在審訊中承認不少案情節省法庭時間,案件距今接近三年,他們承受了不少壓力,故將量刑起點下調至判囚三年半;較年輕的二人則接納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。

被告依次為二十四歲張偉青、二十一歲女學生張凱欣、二十六歲電腦技術員張銘彥、二十一歲學生林卓軒、二十八歲文員馮浩軒、二十一歲學生何滿恒、二十一歲女學生鄭曉容、十九歲學生梁文洛、二十四歲謝梓健、二十四歲女學生李穎欣和二十四歲女學生蘇家玉。

各被告被控於二○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的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。

除案發時分別十八歲的林卓軒和十六歲的梁文洛被判入教導所外,其餘被告各囚三年半。

案件編號:DCCC 239/202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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